代表建议:立法明确见义勇为者在紧急救助过程中的免责情形

代表建议:立法明确见义勇为者在紧急救助过程中的免责情形

巴拉拉 2025-03-10 财经报 13 次浏览 0个评论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对于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等30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制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的议案。

议案指出,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关于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障主要由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范。这些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一定程度上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认定标准不统一、保障措施不到位、执行力度不足等问题,导致部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为此,程萍等代表建议,制定一部完整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通过立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人员,鼓励更多的人在需要时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弘扬社会正气。此外,全国性的立法能够提高政府和社会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注和重视,通过公开表彰和奖励,提升见义勇为人员的社会评价和个人荣誉感。

一、明确法律性质。明确见义勇为的法律性质,界定其概念,以确保法律条款的准确适用和公众的理解。

二、确定主体范围。确定见义勇为行为的主体范围,对行为主体的年龄、身份等予以明确规定。

三、统一认定标准。建议国家立法制定统一的见义勇为认定标准,明确包括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等在内的多种行为类型。

四、健全体制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执行机制,确保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政策的落实。

五、完善保障措施。设立中央与地方联合保障基金,确保奖励和补偿资金及时发放。增加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长期生活补贴和心理康复支持。

六、加强法律保护。明确见义勇为者在紧急救助过程中免责的具体情形,消除公众的顾虑。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进行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或者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依法予以追责。对未按照规定奖励、保障见义勇为人员,贪污、侵占、私分、截留、挪用、挤占见义勇为专项经费,以及未按照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采取保密或者保护措施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纳入行政追责的范围。

七、强调法律与道德的结合。通过立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公民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社会正义行为。

八、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见义勇为典型案例,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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